省检察院、省档案局联合部署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0 来源:馆室处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新发布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标准,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系统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省检察院、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的通知》(鄂检会〔2016〕1号)。
《通知》对全省贯彻执行国家规范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标准。各级人民检察院和档案部门要加强学习,及时、准确把握国家新规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原则上2016年度已结案的、2017年1月1日之后立卷的诉讼档案执行新标准。二是加快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全省各级检察院力争2019年前实现室藏全部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三是统一诉讼档案案卷格式。由省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格式标准》统一组织印制诉讼档案案卷卷盒和案卷卷皮。四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