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直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结果第二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馆室处 阅读次数:
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将近期考评组考评的省商务厅(省特级)、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一级)、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一级)、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省一级)4家省直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1. 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
2.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向省档案馆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反映。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3号,430071;电话号码:027-87233370。
湖北省档案馆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