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档案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 大冶市档案局 作者:吕晴 阅读次数:788
为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依法履行好档案部门的各项职能,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大冶市档案局特选聘湛月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受聘法律顾问将参与代理大冶市档案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仲裁业务等涉诉法律事务,对重大决策提供帮助,对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承担解答法律咨询、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相关职责。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将极大地提升大冶市档案局依法治档的水平,为市档案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重要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