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均州籍封疆大吏贾洪诏著作入藏十堰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6-08-26 来源: 十堰市档案局 作者:胡 晶 彭科君 阅读次数:1249
近日,一部反映清代均州(今湖北省丹江口市)籍封疆大吏贾洪诏著作《葆真斋集》入藏十堰市档案馆。
贾洪诏(1805-1897),均州人氏,字金门,道光二十年(1840年)考中进士。历任云南定远、他郎、河西、南安、元江、昆明等州县,后擢升景东同知、顺宁知府、贵州按察使、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官阶至二品,晚年又被朝廷加赏头品官衔。他为官数十年,一直以“清白自守”为座右铭,勤政爱民,干练有为,廉洁奉公,政绩显著,堪称一代廉吏。解组归里后,贾洪诏执教郧山书院,讲学授徒,培养人才。他学识渊博,担纲纂修同治《郧县志》和光绪《续辑均州志》,撰写了数量可观的文记序论、诗词歌赋,为后人留下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和文化遗产。
光绪十三年(1887年),贾洪诏八十二岁时,他将自己一生的主要著作汇编成《葆真斋集》,交付书社刻板付梓,并做了一篇自序刊于卷首。这套《葆真斋集》共六卷,内容记载了清代末年他在云南各地任职的坎坷经历、理政思想、举措经验以及民情民意、民风民俗、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收录了他数十年间撰写的诗词歌赋以及反映均州、郧阳建学校、修江堤、置礼器、修州志等事宜的文稿;收入了他亲撰的家传、家规、家训、家书。这些诗文全面而真实的记录了贾洪诏的生平经历,思想观念、行为操守、治国方略以及清代末年云南、均州、郧阳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
该书经十堰市文史研究学者发掘,并组织市有关专家对《葆真斋集》进行了笺注,近日由中国文化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书总笺注人之一,十堰市历史文化抢救整理委员会委员、原十堰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十堰市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学院)党委书记王学范先生将该书捐赠给市档案馆永久保存。
《葆真斋集》一书收集进馆,对深入挖掘十堰及云南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历史文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档案馆将根据馆藏,深入研究贾洪诏这位本地历史文化名人,打造十堰独具特色的文化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