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档案局荣获湖北省“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 十堰市档案局 作者:李奋强 阅读次数:1186
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对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十堰市档案局被授予“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十堰市档案局根据全市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普法工作做出安排,将普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制定《全市档案系统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对各县市区业务年度目标考核。坚持每年召开局党组会议,结合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专题研究法制工作,对普法宣传安排部署,落实到人。加大投入,拨出专款,购买软件,保障学习考试所需,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环境。局党组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聘请学者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将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作为持证上岗、档案达标、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开展业务培训。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达50多次,培训人员达5000多人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一是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国档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12年获得组织奖,2015年全市有7人获奖;在《十堰日报》刊登“阳光地产杯”档案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组织市直单位开展档案法律知识现场竞赛活动。二是每年积极组织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三是连续三年在“6、9”国际档案日、“档案馆日”,通过《十堰日报》、《秦楚网》、《十堰档案信息网》以局长答记者问等方式,开展档案宣传和法规宣传。2015年与市文明办、总工会、妇联举办“家教*家训*家风”— 家庭档案展览、十堰档案精品展览活动,在市文化广场、张湾区、茅箭区、郧阳区进行为期四天的巡展,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一场盛大的档案文化盛宴。四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档案法》颁布25、27周年等节点,在张湾区的西沟乡、汉江街办梁家沟村开展了“送档案法规进乡村、进农户”、“送档案法规进乡村,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展“送档案法规进社区”活动,张湾、茅箭区的社区档案工作全部达到社区档案管理省级合格单位。市档案局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坚持民主决策,不断提升档案依法行政水平,在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依法管档、科技兴档、档案服务社会方面成效明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