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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档案局(馆)积极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 襄阳市档案局 作者:周红艳 李青妹 阅读次数:1510


近日,襄阳市档案局(馆)组织13名正科级以上干部通过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即“两项法规”,大家对《规定》细化的报告范围,对《办法》的内容进行了精读细研,并谈了个人体会。

通过学习,档案局(馆)正科级以上干部认为:《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必须报告个人事项的十四项内容;《办法》列举了属于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的五种行为和隐瞒不报的十种行为,并明确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的处理办法。这既是对正科级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大家的关心和爱护。每位领导干部,一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不仅要参加集中学习,还要自学,反复学,学深学透,要写学习体会。二要自查自纠,提高落实“两项法规”的执行力。要对照文件精神逐项自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三要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来自组织、舆论的监督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树立档案系统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促进档案工作深入开展。四要主动沟通,争取把“两项法规”精神传达给家属。与家属沟通,取得他(她)们的支持,确保完整、准确填报各项家事、家产情况。

局(馆)机关党委将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学习“两项法规”的政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动“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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