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档案局(方志办)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发布时间:2017-04-14 来源: 咸宁市档案局 作者:陈秋娥 阅读次数:889
近日,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鄂司发〔2017〕24号)要求,咸宁市档案局(方志办)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档案局局长、方志办主任陈冬民主持会议,副局长傅宏作学习辅导。市档案局(方志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上,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对国家安全的含义、工作指导思想、领导体制、有关国家机构职责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相关公民、组织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重点学习。
陈冬民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对国家安全及敌情观念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要时刻牢记“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注重提高保密意识,坚守原则、廉洁自律,努力为建立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贡献力量。
会后,全局干部职工还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一致认为要增强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与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