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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档案局:“四项措施”确保汛期档案安全

发布时间:2017-07-20 来源: 竹山县档案局 作者:陆艳 阅读次数:1235

进入汛期以来,竹山县档案局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档案及馆库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竹山县档案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档办[2017]59号)文件精神。会议强调,汛期洪涝灾害是危害档案安全的重要因素,全局档案干部要始终把档案安全放在工作首位,时刻牢记安全这根弦,以防为主,提高警戒性,常抓不懈。会议要求,每个档案干部要全面增强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不断提高汛期档案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档案安全事故。

二是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年初,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安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管理股工作人员是汛期档案安全具体责任人,全局干部职工都要积极参与档案安全工作。同时,落实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库房管理人员三级负责制,层层签订《竹山县档案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安全保管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档案安全“零”事故目标。

三是组织开展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确保汛期档案安全及馆库安全。近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档案馆库、办公室、档案设施设备、档案实体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重点清理了馆库、办公室及周围卫生死角,及时疏通了泄水管道,详细查看了档案库房防火、防盗、防事故、防雨、防渗、防雷电等情况,并对馆库全部档案一一进行整理清查,对在排查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档案及馆库安全。

四是强化安全措施,确保馆库安全。局党组将档案安全管理纳入《竹山县档案局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考评方案》进行严格考评。同时,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档案“八防”措施,确保档案及档案利用安全。坚持执行库房温湿度控制,确保温度在14℃—24℃,相对湿度在45%一60%,避免档案受潮、发霉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隐患检查登记簿,对供水供电设施做到了勤检查、勤维修,保证正常安全运转。同时做好防汛物资和器材的贮备,保证准备充分,随时调用,为我县档案安全妥善保管、安全可靠的保存提供前提保障。

    通过采取“四项措施”,竹山县档案局全面加强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确保了档案安全和馆库安全的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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