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作者:法宣处 阅读次数:134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档案局:
为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湖北省档案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精神,省档案局决定实行湖北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制度,代替以前实施的“湖北省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湖北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制度,是档案部门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是省档案局掌握全省档案依法行政情况、加大档案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有效手段。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档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档案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湖北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在档案部门落地生根。
二、明确任务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年底前要实现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全覆盖。结合我省档案法治工作实际,湖北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主要报送以下内容:
1.联合执法或调研情况。包括参加档案联合执法的单位及接受检查单位的数量。
2.违法违纪情况。包括重大档案违法情况和一般档案违法违纪行为。重大档案违法情况要求一事一报、单独及时报送;一般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则集中填表报送。
3.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按纪律处分的类型分别填报。
4.“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情况。包括主要宣传活动的内容和社会公众参与数量等信息。
5.另外填报一项本地开展较好的普法活动内容和参加人数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抓好本地档案执法、普法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要统筹做好辖区内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明确填报要求。我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全省统筹、分级报送方式实施,每半年集中报送一次,上半年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今年则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信息。
报送时,各地可从湖北档案局官网下载《湖北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情况统计表》(路径为:【档案业务】→【法治建设】→【执法检查】),分门别类逐一填写信息数据,做到真实、全面、准确。市州档案局将本单位及辖区内各县(市、区)档案局填报数据审核汇总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PDF格式)方式统一报送省档案局法宣处。
(三)严格考核管理。省档案局将把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全省市州档案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俭喜
联系电话:027—87234483
电子邮箱:hbdafx@163.com
附件:湖北省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情况统计表(点击此处下载
鄂档办87--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普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_2554.pdf
)
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