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馆 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作者:办公室 姜江 阅读次数:1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档案馆编制了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北省档案馆门户网站(http://www.hbda.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档案馆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87号,邮政编码:430071,联系电话:027-87233853,传真:027-8231362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省档案馆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创建服务型部门、推进依法治档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强化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确保有序有效推进。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档案查询和参观服务、档案查询利用服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四项权责清单。推行档案职称考试网上办理、取消收费,减轻群众负担。
2.做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开。为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省档案馆加大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重点抓好经费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并及时在省档案馆门户网站发布。2019年2月19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湖北省档案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包括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部门预算表格已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2019年8月29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表格已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附相关文字说明。
3.做好档案查询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力度,大力提高馆藏档案数字化率,满足大众查阅档案新需求。全年共接待社会公众查档利用15万人次、出具档案证明超过10000份;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异地查档、跨馆出证机制,受理异地查档申请227份,出具档案证明126份,解决偏远地区群众到省档案馆查档跑路多等问题;整合全省开放档案资源目录1500多万条,建立开放档案数据资源中心,搭建全省档案数据共享平台,并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和鄂汇办APP同步推出,实现网上和移动终端查档咨询服务,阅读访问量超过8万人次;延长查档时间,实行工作日中午和周六全天接待查档利用,放宽查阅利用复印数量,提供电子数据文件,增加查档电脑,完善电子档案查询系统,进一步改善查档环境,随机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98%。省档案馆推出的全民服务举措,受到人民日报、国际在线、湖北日报等10多家媒体关注。
4.做好档案利用信息公开。围绕档案文化惠民,评选出首批20件湖北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在《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档案报》《国际在线》《湖北日报》《湖北画报》《书法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刊发各类档案文稿50多篇,“读档”微信推送文稿120多篇,生动讲述档案背后的中国故事、湖北故事,弘扬档案文化,传递正能量,社会反响良好;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编辑出版了《红色档案耀荆楚》革命传统教育教材,录制了《战斗英雄张富清》口述档案,指导14个市州档案馆完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参观人数超过10万人次,为全省主题教育提供了生动教材;围绕重大纪念活动,挖掘馆藏红色档案资源,精心举办了“丰碑——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湖北解放70周年”、“领袖与人民”等大型展览,组织撰写了一批反映湖北解放的纪念文稿,在“读档”微信公众号中推出“红色档案天天看”“湖北解放”“我们都是追梦人”等系列文章和视频,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档案馆门户网站更新和公开局馆概况、政务信息、档案业务、档案查阅、档案文化、公众参与等信息185条(篇、份)。湖北阳光信访平台转来信访件37件,均按要求回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省档案馆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工作,公开信息主要包括馆概况、政务信息、档案业务、档案查阅、档案文化等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71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省档案馆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省档案馆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融会贯通,努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是创新方式,强化效应。进一步创新查档方式,改善查档环境。在全省大力推行异地查档、跨馆出证机制,解决偏远地区到省档案馆查档跑路多问题。进一步整合全省开放档案数据,发挥全省档案数据共享平台作用,实现网上和移动端查档咨询服务,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湖北省档案馆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