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委编办“三注重三促进”做好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16 作者:应城市编办 丁鹏 钟婷 阅读次数:1034
应城市委编办把规范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始终坚持“高效、完整、安全、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三注重三促进”做好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促档案管理省一级提标晋档,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注重基础建设,促进业务办理规范化。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6月9日第13个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不断增强编办档案管理人员依法依规管理档案的技巧和水平。二是升级硬件设施。按照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蛀的要求,升级改善档案存放条件,配备了防盗门、重新粉刷了墙壁,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市委编办档案资料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备案制度》等6项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工作,部门接到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通知后,一周内要向市委编办反馈落实情况,形成“单位申请调整—编办文件批复—单位落实反馈—编办调整台账”的工作流程,确保机构编制台账数据不断档,档案材料达到“精要”“快速”“全面”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机构编制业务办理的正规化。
注重借力管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一是借力湖北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落实机构编制业务“不见面审批”要求,以综合业务平台为基础,不断加强数据监测。二是借力档案数字化系统。动态及时将机构编制管理文件收集整理,扫描后科学分类汇集到系统归档,充分发挥档案数字化系统在服务机构编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借力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相关公告发布等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并将每个事业单位单独立卷、装盒、排架,实现登记档案资料网络化。
注重成果转化,促进决策科学化。一是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改革启动以来涉及到的各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统计报表等资料,分类归档,为以后工作开展提供全面详实的历史资料和系统权威的决策参考,有效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助力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二是厘清部门职能账。重点对党政机构改革后的10个党委部门、27个政府部门、8个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变动情况重新编排,动态将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分别归集到各部门单位电子档案目录下,以“痕迹化”模式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数据备案,实现机构编制事项条理清楚、责任明确、有据可查。三是用活档案资源。严格档案查阅制度和程序,建立档案借阅表,详细记录查阅情况,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为各部门查阅档案资料,支持协助配合纪检、组织、审计、财政、巡察等部门开展工作,擦亮了“精编简政、服务发展”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