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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档案局采取措施全面完成“人文乡村”建档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18 来源: 房县档案局 尤妮娜 阅读次数:1256

     根据《十堰市档案局关于开展人文乡村建档工作的通知》(十档〔201610号)要求,为记录乡村发展轨迹,留存乡村历史文化,唤起乡愁记忆,传承乡村文明,房县档案局按照体现人文特点、挖掘资源特色的原则,全面完成了人文乡村建档工作。一是印发文件,强化组织实施。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文乡村建档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建档对象、建档内容、建档要求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把关,提高建档工作质量。严格按照 人文乡村建档工作要求,对乡镇、村所上报的人文乡村档案资料严格把关,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真实性。三是加强督办,确保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落实相关工作,在督查方式上采取现场察看、电话联系、档案工作群交流等形式,确保建档工作质量与工作进度同步。目前,野人谷镇等五个乡镇,红塔镇南谭村、土城镇土城村等五个村人文乡村资料已全部完成,已向市档案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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