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概念诞生于湖北
发布时间:2021-06-22 阅读次数:1369
图为中共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首次出现“政治纪律”一词
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建设辞典》解释: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其实,“政治纪律”一词诞生于湖北,中央监察委员会(中纪委前身)同样诞生于湖北。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走过6年艰难崎岖征程的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毛泽东等82人,代表着57900多名党员出席大会。
武昌区都府堤街至今还保存着中共五大会址。这是一条长405米、宽12米的街道,在一片绿树掩映下,有清末民初风格的建筑群,其中一栋两层灰砖楼上挂着一个大红色的牌子,上面写着“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大楼里面有一个会议室,依然呈现着88年前中共五大开幕时的场景。
湖北省档案馆收藏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显示,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不应将党的纪律在日常生活中机械地应用”。
在党发展的不同时期,根据政治任务的要求,政治纪律的内涵在不断地拓展和丰富,但其同党中央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的核心内容没变。
中共五大不仅首次提出“政治纪律”一词,还在党的历史上首次选举产生了中纪委的前身——以王荷波为主席,杨匏安为副主席,许白昊、张佐臣、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为委员,杨培森、萧石月、阮啸仙为候补委员10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同年6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修改了《党章》,增设了“监察委员会”一章,规定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提出党委与监委互不交叉、互相制约和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为此,中共五大成为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起点。
然而,在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1年零2个月内,10名成员就有6人被捕就义或牺牲,导致中央监察委员会名存实亡。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开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纪律检查机构设置的先河,具有奠基性的作用和重要传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