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红:革命烈士陈寿昌的水烟袋
发布时间:2021-08-25 来源: 通城县档案馆 阅读次数:1084
陈寿昌(1906—1934),浙江省镇海县人。1923年2月,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期间,积极参加组织电报局职工声援铁路工人的斗争。二七惨案后,从郑州转到武汉电报局从事工人运动,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秋,在李立三、刘少奇的指导下,陈寿昌发动工人,组织工会,配合北伐军胜利进军,参与组织收回英租界的斗争。1928年秋,到中共中央特科做情报和党的地下组织联络工作。1933年7月任湘鄂赣省委书记和省军区政委,后又兼任红军十六师政委。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陈寿昌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斗争,带领红十六师在湘鄂赣边界开展游击战争,牵制敌人兵力,配合中央红军长征。1934年11月,陈寿昌率部在崇阳、通城之间的老虎洞与国民党军遭遇,不幸身负重伤,在崇阳县河坪村壮烈牺牲,时年28岁。
水烟袋是陈寿昌牺牲后遗留下的物品,刻有“八—”、“寿昌”等字样,现藏于通城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