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1-10-18 来源: 宜昌市档案馆 作者:卢治国 阅读次数:566
10月15日上午,宜昌市档案局、宜昌市档案馆在宜昌城区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报告会。省档案馆副馆长刘晓春作辅导报告,市委副秘书长赵国宝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委、宜昌高新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宜昌高新区工委办公室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档案馆馆长,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刘晓春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档案法》,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结合对全国、全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解读,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六个方面,为切实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市委副秘书长赵国宝强调,要强化思想引领,增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要坚持依法治档,认真做好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实施;要坚持求真务实,扎实抓好全市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档案归集以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