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首批破产企业档案移交进馆
发布时间:2023-08-10 来源: 十堰市档案馆 作者:刘媛 阅读次数:606
为切实加强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范破产企业档案归属流向,防止企业档案资源损毁和流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职工切身利益,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2023年8月10日,十堰市首批破产企业档案交接仪式在市档案馆举办,完成了5家破产企业111卷2630件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2022年以来,十堰市档案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破产企业档案处置的创新探索实践,有效破解了破产企业档案“无人管、无库房、流失严重”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出台办法,档案处置有规可依
“企业档案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定依据,是企业破产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职工认定工龄、办理退休、办理房产的重要凭证。”十堰市档案馆二级调研员陶维平介绍。
在前期深入调研了解十堰市破产企业档案工作现状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家有关企业档案工作标准、规范,2022年5月,市档案馆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堰市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办法》,办法明确了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内容、处置程序、处置流向等内容,使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有规可依。
联动配合,档案工作机制健全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汉立指出“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优胜劣汰、濒临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十堰市企业破产案件逐年激增,各类型破产企业所产生的档案数量也在成倍增加,做好企业破产档案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
过去的一年,十堰市采取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协调、破产管理人协会督促落实、破产管理人具体负责、档案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的形式全面推进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工作。
强化指导,档案管理标准规范
为促进破产企业档案收集齐全、管理规范,十堰市档案馆采取“面对面”举办破产企业档案移交进馆专题培训、“点对点”上门进行档案规范化业务指导、“一对一”修订档案“三合一”归档制度,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破产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
专责管理,档案利用服务民生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档案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最终使命。为保障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安全、流向清晰,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各管理人机构负责明确档案工作人员、指定存放场所,实现了档案的集中统一保管。同时,档案移交进馆期间,十堰市档案馆明确专人对接跟踪、专库实施管理,保证了档案实体与数据信息安全。
交接仪式上,市档案馆馆长丁清华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理念,坚守“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初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保持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工作态势,全力推进十堰市破产企业档案的规范化处置工作,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档案力量!
档案交接仪式结束后,同步举办全市破产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处置培训会。十堰市、区档案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市破产管理人机构6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