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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 宜昌市档案馆 作者:蒋丽娜 阅读次数:463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记录好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历程,并取得成效,今年以来,宜昌市全面启动系统化推进生态文明专题建档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档案工作,市委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做出安排部署。市委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生态文明档案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生态文明档案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生态文明档案工作。生态文明档案工作由市委办(市档案局)统筹协调,市档案馆组织实施,市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配合,同时明确了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局等30家责任单位及县市区党办(档案局)、档案馆的工作职责。各部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档案工作。

二是统筹谋划推动落实。市档案馆按照《宜昌市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的内容根据《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意见》和《宜昌市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印发了《宜昌市生态文明档案工作方案》,就生态文明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做出安排。市档案局、档案馆建立联席机制,坚持定期调度,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截止目前,市直30家责任单位已经完成生态文明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工作

三是强化保障狠抓落实强化考核保障,将生态文明档案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加强财政保障,把建设专题档案数据库系统、制作长江大保护专题展览、制作视频宣传片、编纂《档案见证“两山”转化》《生态文明档案利用经典案例汇编》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实施。落实专班保障,根据生态文明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具体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完成时限,有序推进生态文明档案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生态文明档案资源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档案专题数据库,推出档案编研成果,打造展示基地,为有效记录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历程贡献档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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