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档案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出台
发布时间:2016-11-17 来源: 咸宁市档案局 作者:余意 阅读次数:1380
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咸宁市发改委、咸宁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咸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咸发改综合〔2016〕218号)。
规划为咸宁市“十三五”档案工作指明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三级两办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实施“三大战略”,加强“三个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提出“十三五”发展目标:档案馆库建设全面达标,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基本建成,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档案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档案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规划指出:“十三五”要强化“三个体系”建设、档案管理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保障、档案馆库、档案法制、档案业务指导等方面工作。为保证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规划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和社会化运作以及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式,全面提升档案人员综合素质,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