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调研报告力推档案事业向前发展
发布时间:2016-10-12 来源: 十堰市档案局 作者:李奋强 阅读次数:1345
日前,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听取通过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有关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的情况报告,以市人大办公室通报形式,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我市档案工作的调研报告》,发送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尽责尽力。
今年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同市档案局,对全市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档案工作的调研报告》。《报告》对全市贯彻落实《档案法》情况、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抢抓国家支持中西部县级档案馆建设、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依法管档、科技兴档、不断提升档案服务社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水平和能力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报告》在肯定我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事业、基层单位缺乏应有的历史责任感,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二是财政投入不规范,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县级新档案馆建设存在差异,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把脉问诊,中肯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及两办《意见》的学习,关心、重视档案工作,为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档案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业务指导 力度。要用好用活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考核监督,激发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二是依法落实档案管理各项经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将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不断加快县级新馆建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档案馆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县级新档案馆建设遇到的各种问题,使新馆建设走上快车道。要借鉴竹山县、房县新档案馆建设经验,综合考虑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利用有限资金和资源,实现基础设施有机结合、功能作用优势互补、资源结构高度融合的目标,充分发挥文化设施专项资金投入的最大效益。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增强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能力。建立健全学习考核机制,激发学习档案业务新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全市档案工作培训机制,鼓励不同行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适度完善、创新档案管理机制。加大对基层档案工作的创建力度,建立档案管理“结对帮扶”的新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