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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注重规范村(社区)干部和党员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6-08-23 来源:十堰市张湾区档案局 阅读次数:

近日,张湾区委组织部以张组通[2016]34号文件方式,对村(社区)干部和党员档案管理再次提出规范性要求。

一是保证质量。要本着尊重历史、符合实际、全面准确、逐步完善、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收集工作,逐步实现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和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建档内容规范目录,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分级管理。村(社区)主职干部档案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其他村(社区)干部的档案及无职党员的档案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党委负责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档。三是落实责任。村(社区)干部和党员档案建设情况作为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敷衍了事、进展缓慢、管理不善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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