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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档案局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7-01-25 来源:十堰市档案局 作者:左会娟 阅读次数:


    为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高效推进2017年十堰档案事业各项工作,遵照省档案局《关于组织学习省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日前,十堰市档案局组织县市区档案局局长及市档案局干部职工召开全市档案工作目标分析会,安排专题学习、传达省政府代省长王晓东同志、副省长童道驰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部署相关工作。
   2016年12月31日省政府省长王晓东同在《湖北省档案局(馆)2016年工作总结》上批示:省档案局的工作有力有为,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省政府副省长童道驰同志2017年1月3日在《湖北省档案局(馆)2016年工作总结》上批示: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省历史文化悠久,档案资源丰富,2016年省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望再接再厉,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夯实基础,保障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作出新贡献。
  市档案局局长欧阳立指出,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事业的关心厚爱,更是对档案工作者的极大激励,特别是明确指出了档案事业发展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并对档案事业的下一步发展寄予厚望,全市档案工作者要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作为前进的方向及导航,认真抓好2017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动,在各项工作中谋求新突破、取得新进步,努力实现“全国特色、全省前列、区域引领”的湖北档案强市目标。

欧阳立结合学习省领导批示强调,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年,全面推进2017年工作,一是要继续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要以建设“全国特色、全省前列、区域引领”的湖北档案强市为目标,以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为核心,全面实现档案资源建设由单一型向多元化转变、档案管理利用由封闭型向信息化转变、档案功能由政务型向社会化转变,在全省率先建成现代化档案保管中心、档案数据中心、档案服务利用中心,建立档案共享共建平台,构建现代档案工作格局,实现档案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重点抓好“五个档案”建设;二是继续准确把握档案事业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开放共享,主动融入到社会发展中,力促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即把握好以信息化为核心的转型升级和主动服务中心的开放共享,确保档案事业的全面提质增效;三是继续抓好档案工作的关键环节。即突出档案“建、管、用”三个重点,建好档案新馆,建好优质资源,做好档案开发利用,通过网络新媒体,展览,宣传推介打造档案文化共享平台;四是继续坚持有效的管理方式。通过规范管理、主动融入和项目带动等方式,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树立开放融入式工作理念,在服务中推动档案事业升级,在项目实施中积累工作成果,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五是继续坚持卓有成效的工作抓手。持续开展创先争优、开放式活动和多元合作,通过相互观摩学习和资源的共享合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营造抢前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服务效能,奋力开创2017年档案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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