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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印发通知扎实做好全省汛期档案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省委办公厅 作者:袁作军 阅读次数:

 

6月21日,湖北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全省汛期档案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指出,近期,我国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部分地方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应对灾情,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目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日趋严峻。各地各单位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汛期档案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坚决杜绝档案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要高站位认识,压紧压实防汛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风险防范职责,市县档案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档案部门做好防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实施等工作。要高标准组织,落小落细安全防范措施。对档案馆(室)建筑和设施设备进行逐一严格排查,保持档案馆库监控和预警设备特别是库房温湿度监控和调控设备运转正常,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做好汛期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要高效率协同,有力有效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各级档案部门要注重灾害情况研判,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物资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增强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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