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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档案事业现代化插上腾飞的翅膀                       ——湖北省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综述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省委办公厅 作者:艾海滨 阅读次数:

   近年来,湖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作为档案部门融入“数化湖北”建设的重要手段,坚定不移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全省档案事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力量。全省建成“数字档案馆(室)”67家,其中5家全国高水平数字档案馆、2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建成全省档案资源共享利用服务平台,并与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突出目标导向“抓引领”,汇聚强大合力

聚焦总书记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定位,把档案信息化建设放在省委关于支点建设的“五个功能定位”和“五个以”实践体系框架中来考量,强化系统观念,注重顶层设计,以建设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室)为主攻方向,以“三个一”为关键抓手,成体系布局、成系统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

统筹谋划“一盘棋”布局。早在2014年,省档案局就印发实施《湖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十年规划(2014—2023年)》,确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蓝图和实践路径。2021年,省政府将“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等内容纳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两办”印发《“十四五”湖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全省新增50家示范数字档案室、50家数字档案馆的工作目标。省档案局确定三批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单位,高位推进,每年印发全省档案工作要点,市县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和具体举措,形成全省上下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良好局面。

责任落实“一竿子”到底。各级党委切实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实现“四个纳入”:将档案工作包括信息化建设纳入党委重要工作考核范围、纳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纳入抓党建工作清单、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省档案局、档案馆制定《湖北省数字档案馆(室)系统测评办法》,并连续两次修订,明确基本要求、路径方法和具体指标。建立数字档案馆建设联系点制度,选择18家市县档案馆作为省档案局、档案馆领导干部联系点,明确指导责任和完成时限,协调解决联系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将档案信息化作为检查和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

全省参与“一体化”推进。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式,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协作组、行业协会的牵头抓总作用,纵深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行业系统纵向联通。强化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对行业系统的监督指导责任,推进系统档案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部门单位横向联合。调整组建涵盖272家省直单位的21个档案工作协作组,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三是加强档案服务行业联治。推动成立湖北省档案服务行业协会,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技能培训和交流研讨,3次组织协会会员单位赴上海、福建等地学习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经验,促进档案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强大助推力。

            突出问题导向“强基础”,提升建设水平

紧扣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目标,牵住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这个“牛鼻子”,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锚定目标、持续发力,奋力开创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妥善应对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介宜昌市、十堰市等地先进经验。充分利用专题督查和业务调研等机会,到信息化基础薄弱、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尚未“破零”的地方调研督导,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全省档案信息化均衡发展,营造“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良好氛围。

积极解决系统建设不充分问题。一是实行关口前移。在数字档案馆(室)系统测评程序中增加预检环节,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完成预检并整改到位后,试点单位才能申请正式测评。二是实行分类指导。集中精力指导省直单位建设数字档案室,推进电子文件应归尽归。同时,重点聚焦市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采取现场检查、工作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快创建进度。三是实行系统衔接。将数字档案馆与数字档案室测评文件合二为一,统一建设路径和方法步骤,推进两个系统有效衔接和数据互通,全面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省水利厅高起点规划、高强度保障、高标准建设、高科技管理,建成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可视化呈现全省200多个大中型湖泊管理情况。宜昌市坚持全域统建理念,探索实践系统应用服务,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5000余家单位的电子文档一体化管理平台,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创新推进科研成果不融合问题。全面统筹项目、平台、资金等要素,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档案领域加速创新融合运用,将档案科技成果转化为档案工作数字转型的新动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武汉大学创建国家档案局“档案智能开发与服务重点实验室”,目前获得专利、重要奖项40余项,10余项成果落地转化。省档案馆等7家单位联合创建“东湖智慧档案管理实验室”,形成并转化智慧库房、智能审核鉴定、自动盘点机器人、虚拟影像等成果,为档案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突出效果导向“促落实”,强化组织保障

采取“四个注重”措施,靶向施策、精准激励,激发做好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内生动力。

注重政策激励,变“要我做”为“我要做”。省级财政每年设立1080万元的档案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优异成绩的县级档案馆给予奖励。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信息化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筑牢信息化工作的坚实底座,极大调动了档案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

注重队伍建设,变“不会做”为“我会做”。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培养使用,建立由66名省级档案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指导17个市州建立市级专家库及培养管理机制,广泛吸纳专家参与档案信息化领域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各地综合档案馆通过招录等方式,充实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力量,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工作实训、下派上挂等方式,提升信息化人员能力水平。加强业务培训,举办线上培训班,省内外5.1万余人报名、61万人次参加学习,取得了较好效果,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注重督导检查,变“不想做”为“必须做”。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对档案信息化工作进行评价。省委连续3年将档案数字化纳入重要工作督查内容,推动全省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率由68.1%增长至85.2%。每年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档案信息化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注重区域合作,变“单独做”为“共同做”。推动长江中游三省档案部门签订协议,以信息共享为切入口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和民生档案区域合作。组织汉江流域13个城市签订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合作协议。武汉都市圈档案部门深化共享利用服务,提升“跨馆查档、异地出证”服务水平。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档案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加快推进圈内档案资源利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共享服务水平和为民服务质效。档案区域合作的深入推进,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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