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地方动态 >> 正文

远安县新建综合档案馆项目主体工程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远安县档案局 作者:王亦文 阅读次数:

  10月28日,远安县新建综合档案馆主体工程顺利通过了县质检站等相关部门和县档案局等5大责任主体联合组织的主体工程部分竣工验收,验收评定为合格。

  验收组在评审验收远安县新建综合档案馆工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实地查看了新建综合档案馆现场,仔细阅读了相关技术资料,认真听取了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任人关于建筑施工情况的报告,对整个主体过程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认定远安县新建综合档案馆工程全部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满足了建筑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质量合格,一致同意通过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远安县新建综合档案馆工程位于鸣凤镇北门沮阳路,建筑占地面积为1189.31㎡、建筑总面积6109.39㎡、库房总面积2465.89㎡,工程设计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内设档案资料专用库房、档案查阅大厅、展览陈列用房、办公、业务用房等,其将能满足本县百年库房使用容量,设计突出了档案馆服务性、开放性、文化性特点。

  远安县新建综合档案馆工程主体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为实现全面装修、消防工程安装等后续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湖北省档案馆 通讯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87号 邮编:430071
信息投稿邮箱:daxx33853@163.com
湖北省档案馆值班电话:027-87233715
档案查阅咨询电话:027-87233921
展览参观联系电话:027-87238837
鄂ICP备050069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