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公示(2017年机档第11号)
发布时间:2017-11-17 作者:馆室处 阅读次数:1474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公示
2017年机档第11号
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将近期通过评审组考评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
(二)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1日前向省档案局馆室业务指导处反映。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3号,430071;电话号码:027-87233370。
附件:评审单位名单
省特级(含复查):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省妇联、省国税局、省国资委、省民宗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防办、省委政研室、省无委办。
省一级(含复查):省政府采购中心、省科技厅、省委政法委、省政府参事室、省作家协会、武汉东湖开发区海关、省经管局、省台盟、省台联、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省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汉口边防检查站、致公党湖北省委会、农工党湖北省委会、省农科院蚕桑试验站、省红十字会、省森林病虫害防疫检验站、省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文联。
湖北省档案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