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公示(2017年机档第12号)
发布时间:2017-11-27 作者:馆室处 阅读次数:1432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公示
2017年机档第12号
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将近期通过评审组考评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
(二)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向省档案局馆室业务指导处反映。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3号,430071;电话号码:027-87233370。
附件:评审单位名单
省特级(含复查):省民政厅、省质监局、省林业厅、省安监局、省文化厅、省方志办、团省委、省科协、省戒毒局、省外侨办。
省一级(含复查):省委宣传部、武汉经济开发区海关、民建湖北省委会、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武汉海事局、省征兵办、省文史馆、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
湖北省档案局
2017年11月27日